剖腹产后6小时可以少量饮水,排气后可逐步进食流质食物。
1、术后禁食阶段:
剖腹产手术采用椎管内麻醉或全身麻醉,术后需平卧禁食6小时。此时胃肠功能尚未恢复,过早进食可能引发呕吐、腹胀等并发症。麻醉清醒后可用棉签蘸水湿润嘴唇,6小时后若无恶心呕吐症状,可尝试饮用10-15毫升温水。
2、过渡饮食阶段:
待肠道排气后标志胃肠蠕动功能恢复,可开始进食米汤、藕粉等清流质食物。此时应遵循由稀到稠原则,每2小时进食50-100毫升,避免牛奶、豆浆等产气食物。术后24-48小时可过渡到稀粥、烂面条等半流质,仍需少量多餐控制食量。
3、恢复正常饮食:
术后3天左右排便正常后,可逐步恢复普通饮食。初期选择易消化的鱼肉、蒸蛋等优质蛋白,搭配菠菜、胡萝卜等纤维较软的蔬菜。需持续避免辛辣刺激、油腻及生冷食物,每日分5-6餐进食,单次食量不超过200克。
剖腹产饮食恢复需配合适度活动促进肠蠕动,术后6小时可在床上翻身活动四肢,24小时后尝试床边坐起。饮食中应增加猪肝、瘦肉等含铁食物预防贫血,每日饮水量保持在2000毫升左右。哺乳期产妇需额外增加500千卡热量摄入,多食用鲫鱼豆腐汤、花生猪蹄汤等促进乳汁分泌的膳食。若出现持续腹胀、切口疼痛加剧等情况应及时联系医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