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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舒马普坦片用于成人有先兆或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发作。是血管5-HT1D受体的选择性激动剂,作用于人基底动脉和脑脊硬膜血管系统,引起血管收缩,该作用可能与其偏头疼缓解作用有关。那么,琥珀酸舒马普坦片的有效期是多久呢?

琥珀酸舒马普坦片

琥珀酸舒马普坦片 生产厂家: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成人有先或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发作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的推荐剂量为50mg(半片),用水送服,若服用1次后无效,不必再加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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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舒马普坦片的用法用量是单次口服的推荐剂量为50mg(2片),用水送服,若服用1次后无效,不必再加服。如果在首次服药后有效,但症状仍持续发作者可于2小时后再加服1次。若服用琥珀酸舒马普坦片后症状消失,但之后又复发者,应待前次给药24小时后方可再次用药。单次口服的最大推荐剂量为100mg(4片)。24小时内的总剂量不得超过200mg(8片)。

琥珀酸舒马普坦片的孕妇用药是由于本品用于孕妇尚缺乏足够的有良好对照的临床研究,用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不推荐孕妇使用。

琥珀酸舒马普坦片的药物相互作用是含麦角胺的药物可能加剧血管痉挛反应。从理论上讲,在24小时内同时使用含麦角胺的药物或麦角胺类药(象双氢麦角胺或二氢麦角新碱)会使这种反应更甚,所以应该避免。对于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同时服用推荐剂量的舒马普坦,其血药浓度可达到单独服用同等剂量舒马普坦的7倍。因此,两者禁止配伍使用。有报道表明选择性5—羟色胺摄取抑制剂(SSRIS)(如氟西汀、FLUVOXAMINE、帕罗西汀、舍曲林)与舒马普坦合用时偶尔会出现虚弱,反射亢进和共济失调。如果一定要合用,建议对病人进行适当的观察。

琥珀酸舒马普坦片的有效期是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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