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炎是指由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炎症性损伤,治疗需立即停用可疑药物并采取保肝措施。药物性肝炎可通过停用肝毒性药物、使用保肝药物、促进药物代谢、人工肝支持治疗、肝移植等方式干预,通常由抗生素、抗结核药、中草药、抗肿瘤药、解热镇痛药等药物引起。

1、停用肝毒性药物
所有疑似导致肝损伤的药物均须立即停用。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时需在24小时内使用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解毒,抗结核药异烟肼诱发肝炎需改用利福喷丁胶囊替代。用药史复杂者应通过药物再激发试验明确致病原,慢性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替代治疗方案。
2、使用保肝药物
甘草酸二铵肠溶胶囊可抑制肝细胞凋亡,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能修复受损肝细胞膜,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可中和药物代谢产生的自由基。急性期需静脉给药,转氨酶降至正常值后可改为口服熊去氧胆酸片维持治疗期间需监测肝功能变化。
3、促进药物代谢
血液灌流能清除血液中的药物残留,苯巴比妥片可诱导肝药酶加速药物分解。严重对乙酰氨基酚中毒时需联合使用活性炭吸附和乙酰半胱氨酸颗粒,中草药肝损伤患者可服用茵栀黄颗粒促进胆汁排泄。治疗期间需保持每日尿量达到2000毫升以上。

4、人工肝支持治疗
血浆置换适用于凝血功能障碍的重症患者,分子吸附再循环系统可替代肝脏解毒功能。暴发性肝衰竭患者需持续进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同时静脉输注人血白蛋白维持胶体渗透压。治疗期间需动态监测血氨和胆红素水平。
5、肝移植
符合King's College标准的重症患者需考虑肝移植,术前需评估MELD评分。移植后需长期服用他克莫司胶囊预防排斥反应,同时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术后需终身避免使用肝毒性药物,定期复查肝脏超声和弹性成像。

药物性肝炎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避免自行服用中草药和保健品。饮食需控制每日蛋白质摄入在每公斤体重1克以内,优先选择鱼虾等优质蛋白。恢复期可进行散步等低强度运动,每周监测肝功能指标。出现皮肤黄染或腹胀需立即复诊,慢性肝病患者需每半年进行肝脏超声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