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四个月禁止自行服用药物终止妊娠,必须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在医生指导下处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属于违法行为,任何药物流产均需在具备抢救条件的医院由专业医生评估后实施。

妊娠中期终止妊娠属于高风险医疗行为,需严格遵循《孕产期保健技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孕周超过49天者禁止使用米非司酮片等药物流产方案,孕4个月需采用钳刮术或引产术等外科干预,手术前后需监测凝血功能、感染指标及生命体征。不当操作可能导致子宫穿孔、大出血、羊水栓塞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
妊娠期间出现非意愿妊娠情况,建议通过各地妇幼保健院设立的避孕咨询门诊获取科学指导。对于已完成生育计划的夫妇,可考虑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等长效避孕措施。流产后需注意观察阴道出血量,保持会阴清洁,避免重体力劳动,补充含铁丰富的食物如动物肝脏、红肉等,术后1个月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