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近视是指近视度数超过600度儿童超过400度的屈光不正状态,属于病理性近视范畴。其本质是眼轴过度增长通常超过26毫米,导致平行光线聚焦在视网膜前方,造成远视力模糊。
高度近视主要有遗传因素、用眼环境、巩膜结构异常、眼部发育异常、继发性病变五类成因。遗传因素占主导,父母双方高度近视者子女患病风险显著增加;长期近距离用眼、光照不足等环境因素会加速近视进展;巩膜胶原纤维异常薄弱导致眼轴不可逆性延长;部分患者伴有先天性青光眼或马凡综合征等发育异常;病理性近视可能引发黄斑变性、视网膜脱离等严重并发症。
典型症状表现为远视力显著下降,常伴有夜间视力差、视物变形、飞蚊症等。随着度数加深,可能出现豹纹状眼底、后巩膜葡萄肿等特征性改变。部分患者会发展为黄斑区新生血管、视网膜裂孔等致盲性病变。
防控需建立三级干预体系:18岁前通过每天2小时户外活动、20-20-20用眼法则每20分钟看20英尺外物体20秒、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延缓进展;成年后定期进行眼底照相、光学相干断层扫描等检查;出现视网膜变薄或裂孔时,需考虑后巩膜加固术或光凝治疗。框架眼镜建议选择1.74高折射率镜片,隐形眼镜可选用硬性透氧性角膜接触镜。
特别提示:高度近视者应避免剧烈对抗性运动,每年需进行散瞳眼底检查。妊娠期高度近视孕妇分娩前应评估视网膜状态,部分病例需选择剖宫产。当出现突然视力下降、视野缺损等症状时,需立即就医排除视网膜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