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开封后建议在6个月内使用完毕。药物开封后可能受潮氧化,影响药效稳定性。
布洛芬作为解热镇痛类药物,其片剂或胶囊在未开封状态下通常有2-3年有效期。但开封后包装完整性被破坏,药物与空气接触可能导致两种变化:一是湿气侵入使片剂潮解,有效成分分解加速;二是光照或高温环境促使化学结构改变。这两种情况均会降低药物生物利用度,达不到预期治疗效果。
判断药物是否变质的三个标准:
外观变化是首要判断依据。片剂出现斑点、粘连或颜色加深,胶囊外壳变软变形,均提示药物已变质。其次是气味异常,正常布洛芬无强烈气味,若开封后闻到酸腐味需立即停用。最后是服用体验,若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加重或镇痛效果明显减弱,可能为药物失效表现。
日常保存需注意三点:每次取药后立即密封瓶盖,避免使用沾水的手直接接触药物;储存环境要避光防潮,远离浴室或厨房等湿度高的场所;可将药瓶放置于原包装盒内,双重阻隔光线和湿气。特殊情况下如夏季高温,可考虑将药物存放于干燥的冷藏环境,但需注意取出后静置至室温再服用,避免冷热交替导致药物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