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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多家中成药说明书存在“错别字”?专家:中医药文化传播要加强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及数智语言生活。

近日,“连花清瘟书写有误”的消息引发关注!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梳理发现,质疑主要存在两点,一是连花清瘟的“连”为何不是“莲”;二是“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的‘证’字为何不是‘症’”?

连花清瘟胶囊

以岭 连花清瘟胶囊 生产厂家: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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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里面蕴含着中药命名的科学常识,并不是错别字”,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呼吸科主任崔红生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中成药命名的常用方法之一是主药的简称+功能+剂型。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成份表中排名前两位的药物即主药是连翘、金银花,所以,以“连花”命名,而非“莲花”。大家熟知的蓝芩口服液、小柴胡颗粒等都属于该类命名方式。胶囊、颗粒、口服液只是制作工艺的不同,从成份、功效上来讲没有任何区别。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查阅蓝芩口服液、小柴胡颗粒药品说明书发现,也存在“证”“症”等令人疑惑的表述。比如蓝芩口服液在功能主治中表述“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小柴胡颗粒的功能主治称“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对此,崔红生解释,中医学里面的“证”和“症”有着不同的内涵。症即症状,是人体对疾病反应的外在表现,也是对身体不适的主观感受,如发热,头疼,咳嗽,乏力等。证即是指证候,是疾病发展过程中通过望、闻、问、切对疾病某一阶段病因病机的一种概括描述,如脾胃虚弱证、气血亏虚证、气滞血瘀证等。

“每一个证候里面都会包括很多个症状,证候比症状更能反映疾病的本质,中医在辨治过程中在判断出了疾病的证候特点之后,才能做出精准的治疗,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崔红生说,“中医药文化博大精深,只有了解它,才能领会它的智慧,从这一点上来讲,中医药文化传播势在必行”。

新闻2:假冒“连花”系列药品在市场上出现,多个近似商标遭抢注

草源:北京日报

11月22日,上市公司以岭药业发布声明,表示近期市场上出现诸多名称为“连花清温茶”“链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莲花清温植物饮料“及”莲花清温丸的商品,该公司称,这些产品均不是以岭药业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的产品。

以岭药业表示,上述产品与公司生产的“以岭连花清瘟”(药品)及下属公司生产的连花牌“连花清菲茶”(饮品)品牌名称、外包装等相近或相似,极易混淆,已有消费者对此产生重大误解。

以岭药业还提到,“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为该公司依法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而其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对生产、销售假冒、混淆公司产品及其他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根据天眼查显示,目前多家公司申请注册“连花清温”“莲花清温”“莲花清瘟”“连花青温”商标,以及“连花清温片”“连花清温茶”等商标,申请人涉及药业公司、生物公司、互联网公司、食品公司等,国际分类包括医药、医疗器械、方便食品等。其中多个商标已被驳回或处于无效状态,其余状态多为“等待实质审查”。

公开资料显示,连花清瘟系列药物是以岭药业的独家中成药品种,其OTC(非处方药)销售渠道一般为药店或社区医疗机构等,在2020年之前,连花清瘟一般作为居民应对感冒和流感症状的药物进行使用。2021年,以岭药业总营业收入达101.17亿元,同比增长15.19%。其中,连花清瘟系列所在的呼吸系统类产品营收占比达40.6%,该板块营收超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