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主要依据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空腹血糖、1小时血糖和2小时血糖中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阈值即可确诊。
1、空腹血糖
空腹血糖检测要求禁食8小时以上,静脉血浆血糖值达到或超过5.1毫摩尔每升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空腹血糖反映基础胰岛素分泌功能,数值异常提示可能存在胰岛素抵抗。检测前需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波动,确保结果准确性。
2、1小时血糖
口服75克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值达到或超过10.0毫摩尔每升符合诊断标准。该指标反映餐后早期血糖调节能力,数值升高说明葡萄糖代谢异常。检测时需在5分钟内饮完糖水,从第一口开始计时。
3、2小时血糖
服糖后2小时血糖值达到或超过8.5毫摩尔每升具有诊断意义。该数值体现机体对葡萄糖的后期处理能力,异常提示胰岛β细胞功能受损。检测期间需保持静坐状态,避免吸烟和进食。
4、高危人群筛查
年龄超过35岁、孕前超重、有糖尿病家族史或既往不良孕产史的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优先筛查。这类人群可能存在潜在糖代谢异常,早期诊断有助于及时干预。筛查前3天需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
5、诊断注意事项
需排除应激性高血糖和糖尿病合并妊娠情况。两次检测异常可确诊,单次异常需重复试验。检测需使用静脉血浆标本,指尖血糖仪结果仅作参考。确诊后应进行糖化血红蛋白检测评估长期血糖水平。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应建立个性化饮食计划,每日分5-6餐进食,选择低升糖指数主食搭配优质蛋白。适当进行散步、孕妇瑜伽等有氧运动,每周累计150分钟。定期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记录饮食和运动情况。保持规律作息,避免熬夜和过度焦虑。产检时需配合医生进行胎儿生长发育评估和并发症筛查,必要时需胰岛素治疗控制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