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使用后仍可能怀孕,但概率较低。避孕药的有效性与服药规范性、药物种类、个体差异等因素有关,主要有漏服药物、药物相互作用、胃肠吸收异常、排卵期计算错误、药物失效等原因。

1、漏服药物
短效避孕药需连续服用21天,若漏服1片且未在12小时内补服,或漏服2片以上,可能导致避孕失败。漏服后可能出现突破性出血,此时需加用屏障避孕法。常见药物如屈螺酮炔雌醇片、去氧孕烯炔雌醇片等均对服药时间有严格要求。
2、药物相互作用
抗生素如利福平胶囊、抗癫痫药如卡马西平片等肝药酶诱导剂,可加速避孕药代谢。服用这些药物期间,避孕药血药浓度可能下降,需改用其他避孕方式。部分中成药如圣约翰草提取物片也可能影响药效。
3、胃肠吸收异常
严重呕吐或腹泻时,药物未完全吸收即被排出体外。若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需补服1片。胃肠疾病如克罗恩病也可能影响药物吸收,此时建议改用避孕针或避孕环等非口服制剂。

4、排卵期计算错误
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但若服药时已发生排卵,或服药后再次发生无保护性行为,仍可能受孕。左炔诺孕酮肠溶片等紧急避孕药对排卵抑制具有时效性。
5、药物失效
药物储存不当如高温潮湿环境可能导致成分降解。过期避孕药或受潮变质的药片,其炔雌醇等活性成分含量下降。服用前应检查药品性状,避免使用铝箔破损的药品。

使用避孕药期间应定期检查乳腺和肝功能,避免吸烟以防血栓风险。若出现严重头痛、视物模糊或下肢肿痛需立即就医。建议联合使用避孕套等屏障法,既可降低意外妊娠概率,又能预防性传播疾病。避孕药停用后生育能力通常可快速恢复,但具体恢复时间存在个体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