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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药剂型的使用原则 关于外用药物使用原则

发布时间:2022-11-06 19:12 相关企业:复禾健康-医药

不同的剂型对于皮肤损害可发挥不同的作用,直接影响治疗效果

皮肤病外用药从剂型上分类大致有:溶液剂、软膏剂、油剂、霜剂、洗剂、糊剂、酊剂和外用散剂等。不同的剂型对于皮肤损害可发挥不同的作用,直接影响治疗效果。选择剂型主要根据皮损的性质而定。原则可以总结为三句话:"干对干,湿对湿,半干对半湿。"即渗出较多时,选用湿敷;渗出少时,采用洗剂、糊剂;干燥、结痂、有鳞屑时,采用乳膏、霜剂。如急性炎症性皮损仅有红斑、丘疹、水疱而无糜烂渗出时可选用洗剂或粉剂;如炎症较重,出现糜烂渗出时则用溶液湿敷。亚急性炎症性皮损渗出较少时可用糊膏或油剂;若皮损已干燥脱屑则用乳剂较合适。慢性期炎症性皮损可选用软膏、硬膏、涂膜剂、乳剂、酊剂。单纯瘙痒而无皮损者,可用酊剂、醑剂或乳剂。对于角质过度的皮损,采用苯甲酸软膏封包,效果不错;对于神经性皮炎、结节性痒疹等肥厚、苔藓样变的皮疹,使用皮炎宁硬膏等外用,不仅可以使皮损变平,还可以隔离搔抓,减少刺激;对于难以愈合的创面,如果有感染,可能为多种细菌感染,可以采用双氧水和庆大加生理盐水局部湿敷,如果没有脓性分泌物,创面干爽,可以采用紫草油换药,可以促进创面愈合。选用皮肤外用药时,还应根据病因选择作用不同的药物。如真菌性皮肤病选用抗真菌药;脓皮病选用抗菌剂;瘙痒性皮肤病选用止痒剂;角化不全性皮肤病选用角质促成剂等。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刺激、过敏或中毒现象,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