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亢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主要由妊娠期生理性变化和病理性因素共同引起。常见原因包括妊娠一过性甲状腺毒症、格雷夫斯病Graves病、甲状腺炎等,通常表现为心悸、多汗、体重增长缓慢等症状。
妊娠期生理性激素变化是重要诱因。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在妊娠早期显著升高,其结构与促甲状腺激素TSH相似,可能过度刺激甲状腺导致激素分泌增加。这种生理性甲亢多出现在妊娠8-14周,通常伴随孕吐加重,多数随着妊娠进展自行缓解。
碘代谢异常可能加剧甲状腺功能紊乱。妊娠期肾脏对碘的清除率增加,胎儿发育又需要大量碘元素,母体易出现相对性碘缺乏。部分孕妇因盲目补碘或摄入含碘药物如胺碘酮,反而诱发碘诱发性甲亢,表现为颈部增粗伴震颤。
格雷夫斯病是妊娠期病理性甲亢的主要病因。该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体内存在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可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典型症状包括突眼、胫前粘液性水肿,实验室检查可见TRAb滴度升高。约20%的格雷夫斯病患者在妊娠中晚期可能出现病情加重。
妊娠合并甲状腺炎也可能导致甲亢表现。包括无痛性甲状腺炎和产后甲状腺炎,前者多发生在妊娠中期,后者常出现在分娩后1年内。这类患者通常经历甲亢期、甲减期和恢复期三个阶段,甲状腺超声显示弥漫性低回声但无血流信号增强。
罕见情况下需警惕甲状腺自主高功能腺瘤。这类肿瘤不受垂体调节自主分泌甲状腺激素,妊娠期可能因雌激素刺激而增大。患者可触及甲状腺单发结节,核素扫描显示"热结节"特征。若结节直径超过3厘米或出现压迫症状,需考虑妊娠中期手术治疗。
妊娠期甲亢的诊断需结合甲状腺功能五项、TRAb检测及超声检查。当出现持续心率>100次/分、体重不增或下降等警示症状时,建议尽早就诊内分泌科。治疗以丙硫氧嘧啶等抗甲状腺药物为主,用药期间需每2-4周监测甲状腺功能,避免药物过量导致胎儿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