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药业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尖峰 玻璃酸钠滴眼液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生产企业: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品牌名称:尖峰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950(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滴眼,一般一次1滴,1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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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尖峰 玻璃酸钠滴眼液-注意事项
内容
介绍
介绍
尖峰 玻璃酸钠滴眼液副作用一般包含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等。更多关于尖峰 玻璃酸钠滴眼液的使用禁忌与详细注意事项请查看下列复禾医药为您整理的科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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