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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颤的适应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6-24 07:52 相关企业:复禾医药

除颤的适应证主要有心室颤动、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部分快速型室性心律失常等。除颤是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关键措施,需在专业医疗人员指导下进行。

1、心室颤动

心室颤动是心脏电活动紊乱导致的心室无效收缩,心电图表现为不规则波形。此时心脏无法有效泵血,患者会出现意识丧失、脉搏消失等症状。心室颤动是临床最危急的心律失常,必须立即进行电除颤。除颤前需确保患者皮肤干燥,电极板位置正确,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除颤效果。对于反复发作的心室颤动,除颤后还需配合药物治疗和病因排查。

2、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

无脉性室性心动过速表现为快速规整的宽QRS波群,但患者无有效脉搏。这种心律失常会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同样属于需要立即电除颤的恶性心律失常。在除颤前应快速确认患者确实无脉搏,避免对尚有灌注的心动过速进行不必要电击。对于药物难治性室速,可能需要调整除颤能量或考虑其他治疗方式。

3、快速型室性心律失常

部分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快速型室性心律失常也需要考虑电除颤治疗。当患者出现严重低血压、急性心力衰竭或心肌缺血表现时,即使心律尚未恶化为室颤,也可能需要紧急电复律。这类情况需由有经验的医生评估决定,选择合适的同步电复律模式和能量。对于预激综合征伴发的快速心律失常,电复律需特别注意可能诱发更危险的心律失常。

4、心脏骤停

在心脏骤停抢救中,当监护仪显示为可除颤心律时,应立即进行电除颤。心肺复苏过程中要尽量减少胸外按压中断时间,在充电期间仍需持续按压。对于院外心脏骤停,自动体外除颤仪的早期使用能显著提高存活率。多次除颤无效时,应考虑是否存在可逆性病因,并调整抢救策略。

5、其他特殊情况

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电击伤、药物中毒导致的心律失常也可能需要除颤治疗。在手术室或导管室内发生的心律失常,由于有专业设备和人员,除颤成功率较高。对于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患者,当设备多次放电无效时,仍需进行体外除颤。儿童除颤需使用专用电极板和能量设置。

除颤后患者需要持续心电监护,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医护人员要定期检查除颤设备状态,确保电池充足、电极板完好。对于高危人群,建议控制心血管危险因素,规律服药,减少心律失常发生。公众应学习基本心肺复苏技能,了解自动体外除颤仪的使用方法,为抢救赢得宝贵时间。出现胸闷、心悸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早就医,避免延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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