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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怀孕期间通常不能服用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尤其在妊娠晚期应禁用。若需用药建议严格遵医嘱选择替代药物。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生产厂家: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0.4g(1包),一日2-3次。将药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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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属于非甾体抗炎药,其成分布洛芬会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妊娠早期使用可能增加胎儿心血管发育异常的风险,而妊娠晚期使用可能导致胎儿动脉导管过早闭合、羊水减少或肾功能受损。孕妇出现疼痛或发热时,更安全的替代方案包括对乙酰氨基酚片等医生推荐的药物。

特殊情况下,如医生综合评估后认为获益大于风险,可能在特定孕周短期使用最低有效剂量。但需严格监测胎儿发育情况,避免长期或大剂量用药。任何用药前必须由产科医生评估妊娠周期、母婴健康状况及药物必要性。

孕妇出现不适时应优先通过休息、温水擦浴等物理方式缓解,若症状持续需及时就医。日常需保持均衡饮食,补充叶酸、铁剂等孕期必需营养素,避免自行服药。定期产检并如实向医生反馈用药史,确保孕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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