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食症的诊断标准包括反复发作的暴食行为、进食失控感、伴随痛苦情绪等核心特征,需符合DSM-5中关于进食障碍的具体条目。
1、暴食行为:
诊断暴食症需观察到患者在特定时间段内摄入远超常人量的食物,且发作频率达每周至少1次并持续3个月以上。典型表现为快速进食、无视饱腹感、独自进食以掩饰行为,进食后常伴随强烈的羞耻或内疚情绪。
2、失控感:
患者在暴食期间存在明显的进食控制力丧失,主观上无法停止进食或控制食物种类与数量。这种失控感需区别于单纯的情绪化进食,通常与应激事件、负面情绪触发相关。
3、补偿行为缺失:
与神经性贪食症不同,暴食症患者不会规律性采取催吐、滥用泻药等代偿行为。但可能间歇性出现节食或运动补偿,这些行为未形成固定模式且强度不足以抵消暴食热量。
4、心理痛苦:
暴食行为需引发显著临床痛苦或社会功能损害,表现为持续关注体型体重、因暴食回避社交活动、工作学习效率下降。部分患者合并抑郁、焦虑障碍,需通过PHQ-9或GAD-7量表评估共病情况。
5、排除性标准:
需排除器质性疾病如下丘脑病变、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碍导致的暴食行为。若暴食仅发生在神经性厌食症病程中,则优先诊断后者。体重指数不作为诊断依据,但超重/肥胖者需评估代谢并发症。
暴食症确诊需结合结构化临床访谈与进食障碍检查问卷EDE-Q,建议记录3日饮食日记辅助评估。日常干预需建立规律三餐习惯,选择高纤维高蛋白食物如燕麦、鸡胸肉延缓饥饿感,配合快走、瑜伽等低强度运动调节情绪,重度患者需认知行为治疗联合氟西汀、托吡酯等药物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