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衰竭患者应优先就诊于肝病科或消化内科,严重者需转至重症医学科。肝功能衰竭可能与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损伤、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代谢异常等因素有关。
1、肝病科
肝病科是诊治肝脏疾病的核心科室,针对肝功能衰竭可进行病因筛查与专科治疗。医生会通过肝功能检测、凝血功能评估、影像学检查等手段明确肝衰竭程度,对病毒性肝炎患者可能采用抗病毒药物,对自身免疫性肝病患者可能使用免疫抑制剂。该科室还能提供人工肝支持系统等高级治疗。
2、消化内科
消化内科可处理轻度至中度肝功能异常,尤其适合早期肝功能代偿期患者。医生会评估黄疸、腹水等体征,排查胃肠出血等并发症,通过保肝药物如还原型谷胱甘肽、多烯磷脂酰胆碱等进行基础治疗。若发现病情进展迅速,会及时转诊至肝病科或重症医学科。
3、重症医学科
出现肝性脑病、严重凝血功能障碍等危重情况时需立即转入重症医学科。该科室能实施血浆置换、连续性血液净化等生命支持措施,监测颅内压变化,处理多器官功能衰竭。对于符合肝移植指征的患者,重症医学科可进行移植前过渡治疗。
4、感染科
若肝功能衰竭由EB病毒、巨细胞病毒等特殊病原体感染引起,或合并脓毒症等严重感染时,需感染科协同治疗。医生会根据血培养、PCR检测结果选用敏感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同时避免使用肝毒性药物加重病情。
5、移植外科
终末期肝衰竭患者经评估后可能需要肝移植手术。移植外科团队负责供体匹配评估、移植手术实施及术后免疫抑制方案制定。术前需排除不可逆脑损伤等禁忌证,术后需长期随访排斥反应和感染风险。
肝功能衰竭患者日常需严格禁酒,避免高脂饮食加重肝脏负担,推荐适量摄入优质蛋白如鱼肉、豆制品。注意观察意识状态变化,出现嗜睡或行为异常应立即就医。合并腹水者需限制钠盐摄入,定期监测体重和尿量。所有药物使用前须咨询避免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等肝毒性药物。建议每3-6个月复查腹部超声和甲胎蛋白,警惕肝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