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未开封时保质期一般为24-36个月,具体时间受药品包装标注、储存条件、开封后使用期限、药品性状变化、生产批次等因素影响。
1、包装标注:
药品外包装或说明书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需以实际标注日期为准。不同厂家生产工艺差异可能导致保质期存在1-6个月浮动,使用前应核对包装信息。超过标注有效期后药物有效成分可能降解,禁止继续使用。
2、储存条件:
未开封药品需在30℃以下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或潮湿环境会加速混悬液分层或结晶,导致药物稳定性下降。若发现药液颜色异常、出现沉淀物或异味,即使未到期也应停止使用。
3、开封后期限:
开封后的混悬液与空气接触易滋生微生物,通常建议在1个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需立即盖紧瓶盖,避免污染。部分厂家会在说明书中注明开封后具体使用时限,需优先遵循特殊说明。
4、性状变化:
正常混悬液应为白色或类白色均匀悬浮液体。若出现结块、絮状物、粘度改变等物理性状变化,提示药物可能变质。即使处于保质期内,性状异常时也需废弃处理。
5、生产批次:
不同批次的药品因原料来源、生产工艺微调等因素,实际有效期可能存在差异。同一厂家不同批号药品的保质期应以当批说明书为准,不可凭经验推断。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属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正确保存可维持药效稳定性。建议将药品置于原包装盒内避光保存,避免与儿童接触。使用前摇晃药瓶使混悬液均匀,若配合雾化器使用需定期清洁雾化部件。用药期间出现声音嘶哑、口腔念珠菌感染等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漱口并咨询长期使用者需定期复查肺功能,不可擅自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