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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第四制药

右旋布洛芬胶囊
右旋布洛芬胶囊
处方药

右旋布洛芬胶囊

适用于:
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病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
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
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老损后、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4.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生产企业: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通用名称:右旋布洛芬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375(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超过6岁的儿童,每天服用剂量不应超过2粒,或遵医嘱。

功能主治: 手术 牙痛 骨关节炎 类风湿 原发性痛经 疼痛 头痛 发热 痛风性关节炎 痛风 软组织风湿 类风湿关节炎 腱鞘炎 肌痛 滑囊炎 关节炎 风湿性关节炎 肩痛 创伤 关节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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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右旋布洛芬胶囊-说明书

内容
介绍
右旋布洛芬胶囊的主要功效与作用是什么?右旋布洛芬胶囊主要用于对手术,牙痛,骨关节炎,类风湿,原发性痛经,疼痛,头痛,发热,痛风性关节炎,痛风,软组织风湿,类风湿关节炎,腱鞘炎,肌痛,滑囊炎,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痛,创伤,关节肿痛等的治疗;右旋布洛芬胶囊主要成分是什么?他的主要成分包含主成份:右旋布洛芬;右旋布洛芬胶囊用法用量:超过6岁的儿童,每天服用剂量不应超过2粒,或遵医嘱;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下方右旋布洛芬胶囊详细说明书。

主要成分:主成份:右旋布洛芬。

用法用量:超过6岁的儿童,每天服用剂量不应超过2粒,或遵医嘱。

规格:24粒/盒

详细说明书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

请仔细阅读以右旋布洛芬胶囊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使用或在医生与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

右旋布洛芬

【药品名称】

右旋布洛芬胶囊

【主要成分】

主成份:右旋布洛芬。

【功能主治】

适用于:
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病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
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
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老损后、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4.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用法用量】

超过6岁的儿童,每天服用剂量不应超过2粒,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其它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注意事项】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性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5.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治疗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6.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7.NSAIDs,包括本品可引起可能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症(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任何其它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8.连续服用三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9.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 10.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11.血友病或其它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12.严重肝功能障碍、红斑狼疮或其它免疫疾病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故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13.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相互作用】

1.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2.与阿司匹林或其它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 3.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4.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 5.与维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6.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7.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 8.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 9.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 10.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规格】

24粒/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375

【生产企业】

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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