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通常需要在整个孕期进行5-6次B超检查,具体频率需根据个体情况和医生建议调整。
孕早期首次B超通常在6-8周进行,主要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孕11-13周需完成NT检查,评估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孕中期20-24周进行大排畸检查,系统筛查胎儿结构异常。孕晚期28-32周观察胎儿生长发育,36周后评估胎位、羊水及胎盘成熟度。
高危孕妇如存在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或多胎妊娠等情况,需增加检查频次。前置胎盘或胎儿生长受限者可能需要每2-4周复查。普通孕妇若无异常情况,两次B超间隔不应少于4周,避免过度检查。
孕期B超检查需注意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检查前无需空腹但需适当憋尿。检查过程中耦合剂温度较低可能引起不适,检查后及时擦净腹部。日常需保持均衡饮食,适量补充蛋白质和维生素,避免剧烈运动。出现腹痛、阴道流血等异常症状时应立即就医,不必等待既定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