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避孕药期间怀孕,胎儿通常可以保留,但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建议进行严格的孕期监测。

在多数情况下,意外怀孕发生在漏服、迟服常规短效口服避孕药,或服用紧急避孕药后仍发生排卵和受孕时。此时药物对胚胎的影响符合“全或无”理论,即在受精后的两周内,药物影响要么导致胚胎停止发育而自然流产,要么胚胎未受影响而继续正常生长发育。因此,如果后续B超检查提示胚胎存活且发育正常,通常认为药物没有造成影响,胎儿可以保留。整个孕期需要遵医嘱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包括早期的NT检查、中期的唐氏筛查或羊水穿刺、系统B超排畸检查等,以动态评估胎儿发育情况。

在少数情况下,若在胚胎器官分化发育的关键时期,即停经后5-10周内,持续、大剂量地暴露于某些孕激素类药物,则可能增加胎儿发生轻微畸形的风险。这些风险并非必然发生,但概率会略高于未暴露的孕妇。可能的影响包括胎儿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或泌尿生殖系统的轻微结构异常。因此,一旦发现怀孕,应立即停止服用任何避孕药,并如实告知产科医生详细的用药史,包括药物名称、服用时间和剂量。医生会根据药物类型和暴露孕周,结合更精细的产前诊断技术,如无创DNA产前检测或羊膜腔穿刺术,来综合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

决定继续妊娠后,孕妇无须过度焦虑,但必须建立系统的产检档案。除了常规产检,应注重补充叶酸等营养素,避免接触其他致畸因素如烟酒、放射线。保持平和心态,密切观察自身有无腹痛、阴道流血等先兆流产迹象,有任何疑虑及时与医生沟通,由专业医生根据每次检查结果提供个体化的孕期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