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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有什么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5-06-28 16:47 相关企业:复禾医药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需严格遵医嘱进行产前检查,注意控制活动强度、监测心功能、预防感染、调整用药及提前规划分娩方式。妊娠合并心脏病可能由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律失常或高血压性心脏病等引起,需根据心脏功能分级采取个体化管理。

1、产前检查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频率,建议每两周至一个月进行一次产科和心内科联合随访。通过超声心动图定期评估心脏结构及功能变化,监测有无心力衰竭征兆。若出现活动后气促、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或下肢水肿加重,需立即就医。

2、活动控制

孕妇需根据心功能分级调整日常活动量,心功能Ⅰ-Ⅱ级者可进行散步等低强度运动,但需避免提重物及长时间站立。心功能Ⅲ-Ⅳ级者应以卧床休息为主,减少心脏负荷。所有患者均需避免情绪激动和过度疲劳。

3、心功能监测

每日记录静息心率、血压及体重变化,警惕液体潴留。使用家用血氧仪监测血氧饱和度,维持在95%以上为。若出现持续心悸、胸痛或咯粉红色泡沫痰等急性左心衰表现,需紧急处理。

4、感染预防

重点防范呼吸道感染和泌尿系统感染,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注意口腔卫生,及时治疗龋齿和牙龈炎以避免感染性心内膜炎。出现发热症状时需警惕感染诱发心力衰竭。

5、用药调整

部分心血管药物如华法林在妊娠早期可能致畸,需替换为肝素。β受体阻滞剂和地高辛等药物需调整剂量,利尿剂使用需警惕电解质紊乱。所有用药变更均需心内科与产科医师共同评估,禁止自行停药或换药。

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需保证每日优质蛋白摄入,适量补充铁剂预防贫血,控制钠盐摄入量在3-5克/日。分娩前需由多学科团队评估选择阴道分娩或剖宫产,心功能Ⅲ-Ⅳ级者建议在具备心脏重症监护条件的医院待产。产后仍需持续监测心功能变化,部分患者需延续心血管药物治疗至产后6-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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