颌骨坏死可能由长期使用双膦酸盐药物、放射治疗、创伤感染、牙源性炎症、全身性疾病等因素引起。
1、药物因素:
双膦酸盐类药物如阿仑膦酸钠、唑来膦酸长期用于治疗骨质疏松或骨转移癌时,可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导致颌骨血液供应障碍。这类药物相关性颌骨坏死多发生于拔牙或口腔手术后,表现为颌骨暴露、疼痛迁延不愈。
2、放射治疗:
头颈部肿瘤接受放射治疗剂量超过50Gy会损伤颌骨血管和成骨细胞,引发放射性骨坏死。常见于放疗后6个月至3年,伴随口腔黏膜溃疡、病理性骨折,下颌骨发病率高于上颌骨。
3、创伤感染:
颌面部外伤或拔牙创口继发厌氧菌如放线菌感染时,可能破坏局部血供。糖尿病患者更易出现创伤后颌骨坏死,临床可见脓性分泌物、死骨形成及周围软组织炎症。
4、牙源性疾病:
未经治疗的严重牙周炎、根尖周脓肿等炎症可能扩散至颌骨,导致局部缺血性坏死。这类患者通常有长期牙痛史,影像学显示骨质溶解灶与周围炎性浸润。
3、系统性疾病:
糖尿病、贫血、自身免疫病等慢性疾病会降低骨组织修复能力。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或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如贝伐珠单抗也可能诱发颌骨坏死,这类患者往往伴有全身多系统症状。
预防颌骨坏死需加强口腔卫生管理,使用含氯己定漱口水维持口腔清洁;双膦酸盐用药者应提前完成牙科治疗,避免侵入性操作;放疗患者可配合高压氧治疗改善局部缺氧。日常注意补充维生素D和钙质,戒烟限酒以降低血管病变风险。出现颌骨持续疼痛、牙齿松动或口腔创面不愈时,需及时进行CBCT检查与专科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