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后需避免强光刺激并遵医嘱定期复查,主要注意事项有避免揉眼、佩戴墨镜、暂时避免近距离用眼、观察药物反应、按医嘱使用眼药水。
1、避免揉眼
散瞳后角膜敏感度降低,揉搓可能导致角膜划伤或感染。瞳孔扩大状态下外力刺激易损伤虹膜,可能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建议使用人工泪液缓解干涩,若出现眼睑红肿或分泌物增多需及时就医。
2、佩戴墨镜
散瞳药物会使瞳孔持续扩大4-6小时,强光直射可能引发视网膜光损伤。选择UV400防护标准的偏光镜片,在户外活动时需全程佩戴。阴天或室内照明较强时也应做好防护,儿童患者可选择宽檐帽辅助遮光。
3、暂停近距用眼
调节麻痹会导致暂时性老视状态,阅读或使用电子设备可能加重视疲劳。建议停药后6-8小时内避免长时间看手机、书籍等,可收听音频内容替代。青少年患者写作业应安排在药效消退后,期间可进行远眺放松训练。
4、观察药物反应
阿托品类散瞳剂可能引起面部潮红、口干等抗胆碱能反应,儿童更易出现发热、烦躁等症状。使用托吡卡胺可能出现短暂眼压升高,闭角型青光眼患者需监测头痛、恶心等先兆。发现异常体征应立即停用并联系主治医师。
5、规范滴眼药
复方托吡卡胺需间隔5分钟滴注不同眼别,滴药后按压泪囊区2分钟减少全身吸收。使用阿托品凝胶后需清洁眼周残留药物,避免接触性皮炎。合并干眼症患者可配合玻璃酸钠滴眼液,但需与散瞳药间隔15分钟以上使用。
散瞳后24小时内禁止驾驶或操作精密仪器,饮食宜清淡避免辛辣刺激,可适量补充含维生素A的深色蔬菜。恢复期出现视物模糊属正常现象,但持续超过24小时需复查排除虹膜粘连。老年患者需监测排尿情况,前列腺增生者慎用抗胆碱能药物。建议建立用药后视力档案,定期检查眼压和晶状体透明度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