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检查前需注意空腹、憋尿、穿着宽松衣物、停用干扰药物、告知病史等事项。
1、空腹要求:
肝胆胰脾等上腹部B超需空腹8小时以上,避免食物残渣和肠道气体干扰成像。胃镜检查后24小时内不宜进行超声检查。糖尿病患者可携带糖果预防低血糖,但检查前2小时需禁食。孕妇进行胎儿B超通常无需空腹,但特殊检查如肝胆评估仍需遵医嘱。
2、憋尿准备:
盆腔、前列腺、膀胱等检查需膀胱充盈,检查前1小时饮水800-1000ml。尿急时需告知医生优先安排,过度憋尿可能引起假性肾积水征象。经阴道超声无需憋尿,月经期女性需提前说明情况。肾动脉超声等特殊检查可能要求排尿后实施。
3、衣物选择:
穿着分体式宽松衣物便于暴露检查部位,连体衣、连衣裙可能需更换检查服。颈部血管超声避免高领衣物,乳腺检查不宜穿连体内衣。检查区域需去除项链、膏药等物品,心脏超声需暴露左前胸。婴幼儿可备安抚玩具减少哭闹。
4、药物管理:
胃肠动力药、消胀片等需停用24小时,降压药等长期用药可正常服用。服用抗凝药物需提前告知,超声引导穿刺存在出血风险。造影剂过敏史者慎用超声造影,糖尿病患者二甲双胍需暂停48小时。甲状腺检查前1月避免碘剂摄入。
5、病史告知:
心脏起搏器、金属植入物等需特别标注,可能影响超声探头频率选择。既往手术史如胃切除、胆囊摘除等改变解剖结构需说明。传染病患者需提前报备,探头套等防护措施。孕妇早孕期经腹超声需适度充盈膀胱,中晚期可减少饮水量。
检查后无特殊禁忌,增强超声需观察30分钟过敏反应。日常保持合理饮食和适度运动有助于提升影像质量,高纤维饮食减少肠道积气,饮水充足维持膀胱适度充盈状态。长期监测者建议固定检查机构保证结果可比性,携带既往报告协助对比分析。备孕女性避免经阴道超声后立即同房,儿童检查可准备玩具分散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