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的生产时机需根据血压控制情况、胎儿发育及并发症风险综合评估,通常建议在孕37-39周计划分娩。具体决策需结合血压监测结果、尿蛋白水平、胎儿生长指标及母体器官功能状态。
1、血压控制评估:
孕34周前血压稳定在140/90mmHg以下且无靶器官损害,可考虑等待至39周分娩。若需联合两种以上降压药如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甲基多巴控制血压,或出现血压波动≥160/110mmHg,需提前终止妊娠。
2、胎儿生长监测:
通过超声动态评估胎儿体重、羊水指数及脐血流阻力。胎儿生长受限体重低于同孕周10百分位或脐动脉舒张期血流缺失时,需在孕34-37周间择期剖宫产。正常发育胎儿可等待至38周后阴道试产。
3、并发症筛查:
合并子痫前期新发蛋白尿≥300mg/24h或血小板减少需在确诊后48小时内终止妊娠。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2倍或HELLP综合征患者应立即行剖宫产术。
4、分娩方式选择:
宫颈条件成熟Bishop评分≥6分且无产科禁忌证者可尝试引产。合并严重眼底病变、心功能不全或既往古典式剖宫产史者,建议孕38周行择期剖宫产。
5、多学科协作:
高危病例需由产科、心内科及新生儿科共同制定方案。使用硫酸镁预防子痫时,需在末次给药后24小时内完成分娩。产后继续监测血压至72小时以上。
日常需限制钠盐摄入每日<5g,补充优质蛋白鱼类、豆制品及钾香蕉、菠菜。适度进行孕期瑜伽或散步,避免仰卧位运动。每周至少3次血压居家监测,出现头痛、视物模糊或上腹痛立即就医。产后6周复查尿微量白蛋白及心脏超声,哺乳期首选拉贝洛尔降压治疗。